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
首页       旅游线路        酒店预订       租车服务       机票预订       签证服务       景点介绍       旅游资讯       关于我们
泉州市旅游局发消费警示:慎选"群旅游"莫入低价游陷阱    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被授予泰宁县"2013年度最佳合作伙伴"。    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被泉州旅游协会授予常务理事单位    
联系我们
  • 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
  • 电话:0595-22176648、28892188
  • 传真:0595-22770870
  • 网址:http://www.059517u.com
  •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山路鑫亿西湖小区B-3011室
资讯分类
首页 >>  旅游资讯 >>  行业动态  >> 福建强化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

福建强化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

2020-05-13 00:00:00 来源:中国旅游报 【大 中 小】  点击率: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印发《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文共26条,详细规定了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条件、认定流程以及享有权利和义务等。

  《办法》明确,福建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指承担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责任,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经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的传承人。一般每三年开展一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

  《办法》要求,申请或被推荐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必须具备4个条件:长期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在该项非遗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办法》指出,对于濒临消失的代表性项目,可以优先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建立和完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档案,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建立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制度。各地应于每年5月30日前对上一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习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了解更多旅游信息,请登陆: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

公司电话:0595-2217664828892188

 

   上一篇: 广东省创新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下一篇:陕西推进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
 
首 页 | 旅游线路 | 酒店预订 | 租车服务 | 机票预订 | 签证服务 | 景点介绍 | 旅游资讯 | 关于我们
声明: 本站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不享有版权,如有侵害版权问题,请与我站联系,本站立即删除,若您未提出任何异议,本站将视为允许刊登您的作品
版权所有: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    ©2009-2059,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95-22176648、28892188 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山路鑫亿西湖小区B-3011室 
法人代表:林一峰 许可证编号:L-FJ40093

业务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业务;签证;旅游包车;代订国内外机票、汽车票;代订酒店等业务   旅游主管部门投诉电话:0595-22162068 

闽ICP备10024874号